一是校外教學點設置備案通過“全國高等繼續(xù)教育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jxjy.moe.edu.cn)進行。
二是每年1月底前高校將經學校黨(常)委會或者校長辦公會審議、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的校外教學點備案材料,通過信息平臺向省教育廳提交,并在系統(tǒng)填報有關信息。
高校對當年保留、停招和撤銷的校外教學點(含專業(yè))情況也需同時提交省教育廳登記。現(xiàn)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作為“停招”的校外教學點予以登記。
三是每年4月底前,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地方高校提交的材料進行評議并備案,對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提交的材料進行評議并向教育部提出備案建議。
四是每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高校校外教學點設置情況。
五是校外教學點備案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或者在有效期內設點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點、性質等重要信息發(fā)生變化或者校外教學點連續(xù)2年未招生的,高校需按照新增校外教學點要求重新履行備案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