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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自考監(jiān)管 促進教學發(fā)展:江蘇省考試院發(fā)布做好自考社會助學組織登記備案工作通知

蘇教考自〔2022〕1號

各設區(qū)市自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各主考學校:

為加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的管理和監(jiān)督,促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質量轉型發(fā)展,根據全國考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考委〔2010〕1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的通知》(蘇教高〔2009〕4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我省2022年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開展登記備案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備案對象

社會助學組織登記備案對象為主考學校自辦助學專業(yè)(含校外助學點)、“專接本”對接院校、面向社會開考專業(yè)(全日制、業(yè)余)輔導的非學歷民辦教育機構。

二、登記備案材料

1.《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登記表》(簡稱《登記表》見附件)1份,此表可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自學考試”欄目中的“政策規(guī)定”欄下載;

2.經年審合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3.辦學場地證明或協(xié)議書;

4.首次申請登記備案的須附單位情況簡介;

5.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舉辦全日制自考助學班須提供有專業(yè)資質審計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用的注冊資金驗資證明。

第2、3項材料的證明時間,須符合在“社會助學組織名單”對外公布期間至少一年以上有效期。以上所有材料若為復印件,須由相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助學組織公章。

三、材料報送要求及審核評估

各社會助學組織必須嚴格按填表說明填寫《登記表》,且所填信息與實際情況相一致。主考學校登記備案材料直接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各設區(qū)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登記備案材料,須由所在設區(qū)市考辦審核同意并簽字蓋章后,統(tǒng)一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省教育考試院對申請登記備案的社會助學組織,根據情況組織有關專家通過審核備案材料與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估。經審核通過予以登記備案的社會助學組織名單將于每年5月15日前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jseea.cn)上向社會公布。

材料報送截止日期:2022年3月10日前。

郵寄地址:南京市鼓樓區(qū)北京西路15-2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處助學科;郵政編碼:210024。

聯(lián)系人:余匯,聯(lián)系電話: 025-83235875。

附件: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登記表.docx

省教育考試院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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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齡階段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2、當前學歷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3、提升學歷目標

工作就業(yè)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4、意向學習方式

自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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